郎溪县编办认真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

访问次数: 1565                        发布时间:201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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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编办、省质监局《关于转发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郎溪县编办高度重视,主动协调县质监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一是主动协调,确定范围。在收到省市编办的文件后,主动协调县质监部门,对县政府部门所属的各相关单位进行了排查,落实统计调查工作所涉及的范围,确定了县物价局、县农委、县卫生局等若干单位,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及时发文,明确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郎编办〔201348号),对统计调查的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等进行了明确的要求。

三是加强监督,跟进服务。对符合填报信息的单位及时关注并跟进服务,针对统计调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县编办及时向县质监部门咨询并协助解决,同时督促填报单位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切实促进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