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编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中央、省编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后,黟县编办积极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接,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
一是主动联系,确定调查范围。为做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工作,黟县编办在向市编办咨询,大概确定调查范围后,主动联系并上门与县质检部门对接,对全县各相关单位进行了逐单位排查,落实统计调查工作所涉及的范围及程序,确定相关单位名单,为下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转发中央、省编办、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到县直有关单位。将中央、省编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精神准确无误地传达到每个被调查的单位,对统计调查的背景、范围、内容及方式、时间安排等进行了明确和要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使涉及到的单位对统计调查工作有的放矢。
三是积极协调,保障工作开展。针对统计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县编办一方面通过电话向省、市编办请示,一方面协调县质检部门参与解决,并及时向疑问单位进行反馈,吃透中编办、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精神,摸清全县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情况,最大限度地保证调查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