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发放首批符合条件到龄退出乡村医生养老补助

访问次数: 1230                        发布时间: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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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161号)和《关于印发黟县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黟卫〔201371号)文件精神,黟县卫生局、 财政局、人社局对2013630日前到龄符合养老补助发放条件的第一批乡村医生进行认真审核,在经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并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从今年8月份起,向全县首批到龄退出符合条件的59名乡村医生发放养老补助。

此举巩固了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促进了基层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黟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