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积极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

访问次数: 916                        发布时间: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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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近日,泾县编办按照省、市机构编制部门统一部署,印发了《关于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根据《通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公开对象为经泾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查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原则上要求人员编制在10人以上。公开时间为年检审查合格后60日,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时间为20139月底前。公开内容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的事项(如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等)、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和年检结果。

自发文日起,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可登陆泾县机构编制网下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表,经举办单位或举办单位保密部门审查符合保密规定可公开后,在本单位网站或政府网站登载公开。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监督、指导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泾县编办  孙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