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着力推进医疗保险“三保合一”经办机构改革

访问次数: 4566                        发布时间: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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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坚持先行先试,率先在福建省推进医保“三保合一”经办机构改革工作,有效破解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三保”)管理分散、重复建设、运行成本高等问题。

  一是统一机构设置。整合三明市本级和12个县(市、区)分别由人社、卫生等部门管理的“三保”经办机构,新组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理中心”),为三明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在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三保”经办机构整合后,实行与“三保”基金市级统筹管理体制相一致的管理模式,节约了管理成本,提高了运行效率。

  二是规范职责权限。对原有“三保”经办机构的职责权限进行重新疏理,规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农合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的服务流程,并将相应职责权限分解落实到市管理中心的8个职能科室和10个县(市)管理部。

  三是人员平稳过渡。通过“一冻、二核、三移”的办法,有效保障了“三保”经办机构在编在岗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平稳过渡。“一冻”,即在整合期间冻结“三保”经办机构新进人员,各县(市、区)原有“三保”经办机构人员以整合前的在编人员数上收市级统一管理。“二核”,即将原有“三保”经办机构人员编制整合到新组建的市管理中心,明确市管理中心和各县(市)管理部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三移”,组织、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共同做好“三保”经办机构人、财、物移交管理的有关工作,确保人员平稳过渡和工作正常运转。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