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织“一张网”。建立61个基层调委会和6个专业调解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工地、进家庭等“六进”活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长效机制,采取区月查、乡镇半月查、村居旬查、村民组和专业调委会周查的方式,变被动调解为事先预防,构建了以乡镇调为主、村调为基础、专业调为节点的全覆盖调解网络。
落实“双保障”。出台《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考核办法》,给予基层调委会600-1200元、300-500元不等的奖励,年终按照排名再给予6000元、4000元、2000元奖励,极大激发了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热情。运用“动车组”原理,切实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建立村民小组长年度考评、误工补贴、政治关怀“三项制度”,进一步激活最基层组织细胞参与农村社会管理的功效。
创新“三机制”。按照“应评尽评”和“不评估不立项、不评估不决策、不评估不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先后召开各类评审会、听证会等152场(次),涉稳风险评估重大或较大项目108个,涉及投资41.85亿元,其中否决项目4个、暂缓实施1个。制定《建立情感类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情感类矛盾纠纷实行摸排、交办、督办、反馈机制,共排查131起,交办18件,有效避免了情感类纠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探索创建“无讼乡村”活动机制,将传统文化中的“和为贵”无讼理念和徽州文化“和合精神”贯穿到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并作为推动美好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调动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活力,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防控在萌芽状态,促进了社会持续长久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