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美好新来安”建设传递正能量

访问次数: 1060                        发布时间:201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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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牵动全局,是推进干部工作创新的关键环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来安县按照中央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等文件为总抓手,进一步深化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科学机制。
      
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善《来安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明确选拔任用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干部工作制度,完善集体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的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完善干部初始提名工作,采取单位党委(党组)推荐提名、组织部门建议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提名、民主推荐提名、征求意见提名等多种提名方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主体、提名形式、提名程序和提名责任;对县直单位调整科级干部工作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干部通气的程序和要求。
      
规范县委书记用人行为机制。完善《来安县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规范(试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规范县委书记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调整动议权、提名推荐权、组织酝酿权、主持决策权、监督管理权等权力。县委书记每年应向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报告本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即“一报告两评议”);在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时,应把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汇报,从而有利于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机制。根据市委《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县级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来安县实际,进一步完善《来安县科级领导干部退出机制暂行办法》,按照构建结构合理、能上能下、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科级领导干部退出机制。采取定性考察与定量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年度考察与换届考察、组织考察与群众评议以及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测评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各类考评结果,对退出科级领导干部的初步人选进行科学认定,由县委组织部汇总后提交县委研究决定。凡新提拔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在办理任命手续前,干部本人要向县委组织部写出《科级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承诺书〉》,推动建立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同时,积极探索领导干部“退出”的多种形式,盘活岗位资源,激发干部活力。
      
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严格执行干部考察有关规定,把坚持标准与履行程序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来安县干部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过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换届(任期)考察、重点(专项)考核和任职考察等各项考核。对领导班子主要考核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工作、反腐倡廉以及贯彻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实际成效;对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重点考察干部的德和绩,细化考德,量化考绩。多方位深入了解干部的实绩,探索试行实绩公示,把实绩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逐步探索、建立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以此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细化具体的考核指标体系。
      
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为适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和新兴媒体的发展需要,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作出完善,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拓展公示内容,不仅向公众介绍公示对象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学历学位、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基本信息,同时还附有公示对象的任职简历、工作实绩和近期彩色照片,从而有利于公众对公示对象形成一个更为客观和立体的认识;拓宽公示渠道,通过在公示对象现工作单位、居住社区张贴公示材料、在《来安先锋网》发布公告等渠道,向公众进行任职前公示,使公示对象接受单位同事、社区邻里和社会公众的全方位监督。
      
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业绩评定机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的机制,增强干部的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奋勇争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建设美好来安建功立业,制定《来安县县直机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评定办法(试行)》。坚持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将县直机关、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业绩按照百分制量化,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并结合平时工作,对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全面地分析认定,给离任者一个明白的成绩单,给继任者一个鲜明的参照系,让继任者发展有标杆、工作有动力,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坚持干部谈话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市组织部长与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来安县委组织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组织部长与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本着“沟通思想、增进感情、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原则和目标,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面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地为干部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下一步,组织部门将坚持把谈心谈话作为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有力抓手,实现谈心谈话常态化,进一步推进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全县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和组织工作满意度。
     
加大培养选拔干部力度。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先进地区挂职锻炼,深入学习先进地区的新思维、新观念、新举措、新经验,进一步促进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视野、增长才干。同时加强与先进地区的联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切实提高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开展县直党政群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指挥部的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激发干部活力,拓展干部活力工程;出台《来安县重点工作平台抽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对抽调到县各指挥部干部的日常管理和选拔任用,建立健全干部到重点工作一线锻炼、从重点工作一线成长的工作链,县委组织部适时组织考核组深入重点工作一线,通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等考核环节,全面深入了解干部在重点工作一线中的表现情况;对照《来安县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步伐,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着眼于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全县干部队伍实际,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干部活力工程,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活力,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选贤任能,重在制度。新形势、新任务为我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县委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引领广大干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克难奋进,需要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强化保障,着力解决好制约当前建设美好新来安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为来安县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奋力冲刺全省第一方阵的战略部署、打造美好新来安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来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