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编办罗昌平主任参加全省教师工作会议并发言

访问次数: 2915                        发布时间:2013-09-06

[字体: ]

 

 

96上午,省委、省政府在合肥召开全省教师工作会议。会前,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等省领导亲切接见了全省优秀教师代表。省长王学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省委副书记李锦斌主持,副省长谢广祥、省政府秘书长邵国荷等出席会议。根据会议安排,我办罗昌平主任参加会议并代表机构编制部门发言。

罗昌平主任在发言中指出,教育事业是公益事业,关系千家万户,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全省在事业编制总量没有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改革,腾出事业编制5万多名,一半加强到教育系统。目前,我省核定的各类教师编制64万多名,占全省事业编制总量一半以上,省编办与有关部门会商认为,现有教师编制的配备,是能够基本满足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罗昌平主任要求,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王学军省长的重要讲话和大会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继续努力为教育事业发展搞好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挖掘潜力为重点,盘活高校编制资源。当前高校教师编制总体偏紧与部分高校编制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并存。针对这一问题,应着力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是建立健全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在管理体制和层次相同的高校之间实行编制余缺调剂,盘活高校现有编制资源。二是创新编制管理和使用方式,通过减少管理人员、加大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辅助岗位实行购买服务等办法,将腾出的编制用于引进紧缺急需人才,提高编制使用效率。三是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部署,在完善相关编制标准和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的前提下,探索开展高等学校编制备案制管理试点工作。

二、以优化结构为重点,用活中职学校编制资源。针对目前中职学校教师队伍专业结构不优、用人机制不活等问题,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教师管理办法,学校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可拿出一定比例的编制作为聘用兼职教师的控制数,面向企业和行业聘用能工巧匠,实行购买服务。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聘用兼职教师控制数要在学校编制总额内确定,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和在总额外再核定控制数,避免加重财政负担。第二,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学年调整核定一次,以增强针对性。第三,核定的聘用兼职教师控制数仅作为财政购买服务核拨经费的依据,聘用兼职教师不纳入编制内管理。

三、以动态调整为重点,用好中小学编制资源。我省重新核定中小学编制是2009年,当时省政府对中小学给予5项倾斜政策,在学生数较上一轮减少的情况下,全省仍增加了1.79万名教师编制。核编4年来,虽然出现课程改革教学科目增加、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工作量加大等新情况,但核定的编制是完全能够满足需要的,而且有的地方因学生数下降,编制还有富余。各级编办要根据6部门文件关于着力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配备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一是合理确定核编标准,在省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可按照生师比或者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法,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确保农村边远地区和寄宿制学校开齐开足规定的课程;二是同一县域内编制可以余缺调剂,促进城乡、校际间师资均衡配置;三是严禁挪用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加大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力度,确保专编专用。

四、以探索创新为重点,充实幼儿教育资源。经省政府、省编委同意,去年底,省编办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对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使用、管理等作了规定,各地可在系统内调剂编制充实到公办幼儿园,重点向乡镇公办幼儿园倾斜。经过调剂,编制仍一时难以满足的地区,要通过探索创新,实行公建民营,或者采取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教师资源不足的问题。

罗昌平主任在发言中强调,教师队伍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学校认真听取意见,全面摸清情况,研究制订编制核定和使用方案,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要积极创新教师编制管理,建立健全总量调控、动态管理、余缺调剂机制,盘活用好编制资源;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