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编办为褒禅山经济园区托管工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访问次数: 1116                        发布时间: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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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理顺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行政管理体制,整合行政资源,实现事权、人权和财权相统一,建立有利于园区快速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近日,含山县编办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含山县褒禅山经济园区整体托管环峰镇、清溪镇部分行政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在实地调研,充分求证的基础上,对县褒禅山经济园区实施托管后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控制数等进行相关规定。

此次褒禅山经济园区托管范围涉及6个村,即环峰镇夏桥村、官山村、三官村、方赵村和清溪镇横龙村、苍横村。相应职责调整涉及土地、规划、民生、环保、信访、计划生育等方面。在汲取县经济开发区托管环峰镇部分村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褒禅山经济园区实际情况,初步拟定托管后褒禅山经济园区管委会主要职责,根据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园区机构设置,同时对园区派出机构设立,党建、工会、妇联等工作,创新人事管理等方面也作出详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