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年度考核结果应用工作

访问次数: 952                        发布时间: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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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歙县县委、县政府《2012年度歙县县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歙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规定,继续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今年年初,我办对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近期,我办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各单位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考核分值报县政府办督办室。

我办将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对其中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处理。(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