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关于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经普办字〔2013〕10号)精神,配合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区编办明确1名副主任为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同时确定了1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同时,与区统计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核实和认定工作,全面提供报告期内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登记的行政登记资料,对一个机构多块牌子、合署办公等机构逐一梳理清楚,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详实、符合统计格式要求。
访问次数: 988 发布时间:2013-09-13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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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关于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经普办字〔2013〕10号)精神,配合做好我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区编办明确1名副主任为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同时确定了1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同时,与区统计部门积极沟通、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核实和认定工作,全面提供报告期内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或登记的行政登记资料,对一个机构多块牌子、合署办公等机构逐一梳理清楚,确保提供的数据准确详实、符合统计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