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按照法定、精简、规范、便民的原则,在2012年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基础上,以省、阜阳市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为依据,凡国家、省、阜阳市及我市历次清理结果已明令取消、冻结、转变管理方式的项目,不再作为市本级审批项目;凡先进地区未保留的审批项目,原则上也不予保留。
经过此次清理,保留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141项、合并63项、取消23项、冻结28项、转变管理方式37项、转报上级审批项目11项。其中,保留的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从2012年的264项减少到125项,精简幅度为52.65%;新增1项校车使用许可;承接省和阜阳市下放的审批项目15项。
此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在阜阳各县、市、区中率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