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编办、省民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统计局下发的《关于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皖经普办字〔2013〕10号)文件精神,凤阳县编办立即行动起来,积极与县统计部门联系,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了《机构编制部门提供的行政登记记录表》。
凤阳县编办此次主要向统计部门提供机关、事业单位的行政登记资料,提供的通用指标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部门登记证号、单位详细地址、行政区划代码、联系电话以及行业代码等。
此次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凤阳县编办一定会克服困难、尽职尽责、密切配合,认真地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