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编办认真落实“夜办公”制度

访问次数: 735                        发布时间:201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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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关于乡镇干部住夜值班八项规定”的要求,近日,来安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提倡“夜办公”的通知》,为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鼓励广大党员干部把更多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干事创业和为民办实事上,来安县编办提出,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的情况下,每周一到周五利用晚间空余时间进行办公,办公期间不得在办公室进行上网聊天、打游戏等与工作、学习无关的活动。(来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