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港口镇是被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全省8个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之一。2012年,省编办批复了《宁国市港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宁国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印发港口镇(港口生态工业园区)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印发港口镇扩权事项下放权限目录的通知》,市直15个部门与港口镇签订了扩权事项下放权限授权委托书。宁国市委、市政府还隆重召开了港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为推动改革的深入开展,宁国市编办会同港口镇多次与市直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编制人员划转工作。近日,宁国市编办下发了《关于同意港口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关编制及人员划转的批复》,标志着港口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编制人员划转工作全面完成。
此次编制人员划转将原港口农机站3名、港口畜牧站5名、港口林业站5名、港口记者站3名共计16名全额事业编制划转到港口镇管理,调整后的港口镇核定行政编制44名、全额事业编制37名。将原港口农机站结余的3名全额事业编制划转到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管理,调整后的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核定行政编制9名、全额事业编制13名。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农委所属农机局、畜牧局等基层全额事业编制予以相应核减。
《批复》确定了市直有关单位划转到港口镇内设机构定编定岗人员名单为: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同时确定了市直有关单位划转到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定编定岗人员名单为:事业编制4人。《批复》还确定了港口镇划转到港口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定编定岗人员名单为: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重新定编定岗人员一律实行实名制管理和核编通知单制度,并作为核定人员及统发工资的依据。
此项工作的完成,为宁国市港口经济发达镇和港口生态工业园区今后的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体制机制基础。(宁国市编办 王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