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皖政办[2013]21号)精神,按照市医改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近日,市编办认真审核了县(市、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由市医改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滁州市编办)
访问次数: 642 发布时间:2013-09-2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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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的意见》(皖政办[2013]21号)精神,按照市医改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近日,市编办认真审核了县(市、区)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运行机制实施方案,由市医改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滁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