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结合“三进三解三推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了以“贴民众、利民生、暖民心”为主题的深化乡村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活动,建立乡村为民服务“三理一评”制度,做到“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办结,切实方便群众办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
一是健全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机构。在乡镇设立“为民服务大厅”,建立“一站式”为民服务中心。要求为民服务中心选配专职或兼职代理员3-4人(原则上每3个村配1名代理员),做到场地、人员、经费、设备“四落实”。开通乡镇为民服务热线电话,依托政府网站建立网络服务中心。在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建立“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要求深化村(社区)干部值班(坐班)制,在为民服务代理点安排1名以上代理员值守,保持人员相对固定并实行AB岗制。统一制作并悬挂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图板,制作并发放为民服务“连心卡”。
二是明确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事项。明确服务事项包括: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提供各类审批办证咨询服务;办理、代理申请人申请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的有关文件、证件和证照等;代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理、代理群众申请的民政、计生、户籍、国土、村建、劳动保障等有关证明、证件;其他可代理服务事项等。要求乡镇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延伸全程代理为民服务范畴,明确具体代理服务项目并不断加以完善补充。同时,在为民服务中心(代理点)制作张贴《全程代理为民服务指南》,公开服务人员、服务事项、代理员职责、办理时限等内容。
三是规范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流程。申请和受理。由群众采取现场申请、委托申请、电话申请等形式,向为民服务中心(代理点)提出办事申请。为民服务中心(代理点)应及时进行受理登记,确定全程代理员,承诺办理期限,并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代理和办理。受理申请事项后,凡能在为民服务中心(代理点)办理的,由代理员负责立即办理。属于本乡镇职能之外的,由代理员负责全程代办。对不能办理的,代理员要告知申请人原因。回复和点评。代理事项办结后,要将办理结果及时回复申请人,并请申请人在承办单或记录簿上作出满意度评价。同时,为民服务中心(代理点)组织不定期回访,乡镇、村(社区)适时召开群众点评会议,请群众对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活动进行点评、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