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创新“庭、所、站”一体化集成发展促社会和谐

访问次数: 3124                        发布时间: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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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所共建”提能力素质。各乡镇法庭与司法所交叉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建立结对名册,即一名法官结对一名司法所干部,加强业务交流。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讨疑难纠纷,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人民法庭每季度组织司法所干部旁听一次庭审,每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干部的法律素质和调解能力。

站所同助接地气帮扶。在每个乡镇、街道挂牌设立律师工作站,与所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合署办公,并由律师站的律师担任所在乡(镇、街道)政府、所属企业法律顾问。同时,更专业的调处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涉法信访案件,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对象或刑释解教人员提供帮教服务工作;积极向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位一体促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3件,其中民事案件97件、刑事案件6件、诉讼类案件40件、律师办案36件;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送法进社区(村组)7场次,解答法律咨询26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全区在册矫正对象65人、刑释解教人员85人,均实现无脱管、漏管或重新犯罪情况发生;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32起,其中调处成功622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黄山市徽州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