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市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出台了《马鞍山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办法》,要求已进行全国统一登记,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均需通过市编办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内容涵盖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绩效和奖惩情况、年检结果等13个方面。
2013年除少数待整合和撤销的事业单位外,市属192个事业法人单位在“马鞍山机构编制网”进行了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公开率为96%。公开以来网上点击浏览已达18540人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大大提高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事业单位的有效监督,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