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选富堨镇。”
今年,歙县乡镇机关新招录公务员的分配工作,严格按照《黄山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职位简章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事先告之、定向招考的方式,在核定选岗人员身份、录取分数和确定选岗顺序后,分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由新录用公务员本人自主选择任职乡镇并签名确认。
据悉,歙县2012年起开始采取自主选岗的方式对新录用乡镇公务员进行分配。通过自主选岗,新招录的公务员们都能选到自己心仪的岗位,他们一致感到,自主选岗程序规范,操作透明,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令人信服。(歙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