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适应“生态金寨”建设需要,近日,金寨县采取强有力措施,整合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创新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是整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按照“撤一建一”原则,成立“金寨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8个行政执法中队,与当地木竹检查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变过去定点执法为现在的流动执法,变过去的专项管理为现在综合执法。
二是调整领导体制,形成执法合力。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兼任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长,辖区森林公安派出所所长兼任执法中队长,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实行统一领导。两支执法队伍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避免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堵塞执法漏洞。将林业执法机构的人员与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森林公安经费由过去的人均五千元增至人均一万五千元,其中五千元绩效奖励,林业执法工作经费得到充分保障。从根本上堵塞过去因经费保障不足而长期存在的执法管理“放水养鱼”现象发生。
四是强化执法职能,杜绝职能交叉。将林业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全部归并森林公安和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实行县林业局主管、两支执法队伍具体主抓、乡镇政府和乡镇林业站参与配合的新林业执法体制机制,开创林业综合执法的新局面。(金寨县编办 汤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