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区两级编办赴温州瑞安市学习考察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

访问次数: 672                        发布时间: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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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及《安徽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编办登记函[2012]5号)文件精神,宣城市确定市信息工程学校为我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单位。按照“积极试点、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为学习借鉴外地试点经验,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20131031112,宣城市编办牵头,宣州区编办、试点单位宣城市信息工程学校等一行4人组成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专项调研组,赴浙江温州瑞安市编办学习调研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

调研组一行深入到瑞安市中医院,通过座谈会形式,认真听取了温州市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胡忠华关于全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情况的介绍,试点单位瑞安市中医院、瑞安市安阳实验小学负责同志交流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试点单位相关理事参加了座谈讨论。

今年,温州全市已有13家事业单位开展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其中温州市中医院和温州大剧院被列为中编办试点单位。出台了《温州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实施意见》,市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温州市编办按照“试点先行、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以理事会的筹建为重点,狠抓章程的制定及相关制度的完善,通过试点单位边试点、边总结、边提升,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

瑞安市中医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从201359日开始筹备,经过多轮协调磋商,623日召开理事会成立大会及第一次全体理事会议。由瑞安市编办牵头推动,主管部门卫生局牵头组建第一届理事会。瑞安市中医院和安阳实验小学两家试点单位均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理事会章程,拟定了理事会的绩效评价制度、理事会工作报告、信息公开、决策失误追究四项制度草案并在第一次理事会议上通过,试点单位按照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运作。

通过学习交流,学习了外地试点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明确了我市试点工作步骤,有利于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进程。(强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