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做好向县区、园区下放职权工作,推进管理重心下移,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下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下放给三个区的基础上,将市开发区分局和慈湖高新区分局划给两个开发区管理。
二是下放规划和国土管理权。建立和完善三区和园区规划机构,将规划批后管理中的放验线等职责下放给建设工程所在区(园区)承担。协调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博望国土分局行使县局国土管理工作职能。
三是下放公路管理权。拟定公路系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下放公路建设管理和治超职责,调整市、县(区)公路管理机构职责分工,划转相应机构和人员编制。
四是推动向发达镇放权。统筹推进省、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县向省级试点含山县林头镇和市级试点清溪、乌江、黄池镇放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综合执法。
五是推动向园区放权。多次深入园区调研了解职权履行和体制机制运行的基本情况,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园区对职权下放的建议,结合园区体制调整配套推动职权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