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织牢社会救助安全网

访问次数: 1467                        发布时间: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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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黟县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从健全机制和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入手,努力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本着“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城乡低保清理核查、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打造“阳光低保”。上半年在西递镇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试点。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逐户进行重新审核审批,19月份取消不符合条件104132人,新增8994人,做到了公平施保、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全县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500351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488万元,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综合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以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为重点,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内部管理,细化服务,敬老院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投资120万元新建美溪乡敬老院,占地面积1100平方米,建筑面积861平方米,新增床位30床,并配备老人居室、生活用房、办公用房、医务用房、厨房、食堂、活动用房、门卫室等基础设施。同时各敬老院根据自身实际,不断创新形式,进一步丰富了文化娱乐活动,举办各种适合老人的文艺活动,极大地丰富了老人的精神生活,真正把敬老院办成了五保老人的生活福园、精神乐园、幸福家园。今年11日起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2940/年提高到3240/年,分散供养从1920/年提高到2160/年。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大幅提升,救助面不断扩大。规范了城乡医疗救助审批程序,扩大病种,提高了救助标准,缩短审批时间,由季审批改为月审批,遇特殊情况随报随批,全面增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可补助2万元。深化定点医院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方便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结算。1-9月份发放医疗救助金144.076万元,救助1825人次,其中资助城镇居民参加居民保险1015,11.03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是积极开展流浪人员救助工作。开展“寒冬送暖”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在汽车站、县城街心公园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安装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引导牌,将民政局、乡镇政府地址和电话公布于众,使求助人员能得到及时救助与保护;在全县8个乡镇和4个社区首次设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遇特殊季节、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定期对城区街道进行排查,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

五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了孤儿童管理信息系统,定期进行清理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孤儿救助,超龄未读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停发其孤儿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对孤儿的权利、义务、养育质量和违背监护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和相应制约措施。4月份对11名符合条件孤儿及时纳入了救助。目前全县共有孤儿20人,其中集中供养3人,分散供养17人,他们生活费分别按1000/人月和600/人月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