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黟县以保障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从健全机制和加大资金投入等方面入手,努力推进城乡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社会保障水平,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
一是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本着“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将城乡低保清理核查、规范化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打造“阳光低保”。上半年在西递镇开展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试点。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逐户进行重新审核审批,1—9月份取消不符合条件104户132人,新增89户94人,做到了公平施保、分类施保和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止目前,全县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500户351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488万元,全部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到户。
二是农村五保供养综合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以星级敬老院创建工作为重点,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狠抓内部管理,细化服务,敬老院的综合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投资120万元新建美溪乡敬老院,占地面积
三是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大幅提升,救助面不断扩大。规范了城乡医疗救助审批程序,扩大病种,提高了救助标准,缩短审批时间,由季审批改为月审批,遇特殊情况随报随批,全面增强医疗救助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救助报销比例,最高可补助2万元。深化定点医院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方便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结算。1-9月份发放医疗救助金144.076万元,救助1825人次,其中资助城镇居民参加居民保险1015人,11.03万元,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四是积极开展流浪人员救助工作。开展“寒冬送暖”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救助专项行动,在汽车站、县城街心公园和乡镇政府所在地安装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引导牌,将民政局、乡镇政府地址和电话公布于众,使求助人员能得到及时救助与保护;在全县8个乡镇和4个社区首次设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遇特殊季节、特殊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定期对城区街道进行排查,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导救助。
五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建立了孤儿童管理信息系统,定期进行清理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孤儿救助,超龄未读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停发其孤儿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对孤儿的权利、义务、养育质量和违背监护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和相应制约措施。4月份对11名符合条件孤儿及时纳入了救助。目前全县共有孤儿20人,其中集中供养3人,分散供养17人,他们生活费分别按1000元/人月和600元/人月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