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区进一步细化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和规范招标采购工作

访问次数: 888                        发布时间:2013-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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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格监管范围。明确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公路交通、水利水电、土地整理等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集中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产权出让等招投标活动,全面进入区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在规范统一的平台上进行交易,接受区监察、招管、财政、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合监督管理。

二是细化监管职责。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全区招标采购监管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协调处理招标采购监管工作重大事项。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招管局,具体负责对全区范围内招标采购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受理投诉和举报,查处招标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标后监管工作。与此同时,细化明确了区财政、审计、监察以及住建、交通、水利、国土、发改和商务等部门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承担的咨询、指导、服务和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