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做好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采集工作

访问次数: 1324                        发布时间: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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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编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合肥等13个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机构管理体制调整后机构编制划转的通知》(皖编办[2013]75号)精神,近日,市编办按照整体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规范机构名称和维持原机构性质不变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的采集工作,将其纳入市本级机构编制总额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