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进一步推动机构编制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县编办采取措施,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在原有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和县编办财务管理制度》、《和县机构编制干部行为规范》、《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责任追究制度》,重点加强财务、公车、公务接待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二是主动加强与纪委联系。进一步加强与所属第五纪检监察组的联系,主任办公会等重要会议均邀请纪检组派员参会,对编办重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三是确定兼职纪检监察员。确定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员,在纪检监察组的领导下,对编办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纪、政纪 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
下一步,该办计划将纪检监察的相关内容纳入学习内容,提高全体干部职工遵章守纪的意识,形成纪检监察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和县编办 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