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编办扎实制定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1494                        发布时间: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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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濉溪县编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省编办《关于报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编办函[2013]92号)和市编办《关于报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通知》(淮编办[2013]49号),为落实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认真制定完成上报《濉溪县控编减编工作方案》。

该方案在明确全县2012年底编制基数后,从总体目标、任务分工、政策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四个方面,尤其在政策措施上,提出了具体的刚性要求,确保实现本届政府任期内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2012年底的总量之内的总体目标。(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