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编办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访问次数: 1484                        发布时间:2013-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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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部署要求,天长市编办扎实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一、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做到“五个不发生、一个明显提升”,即不发生干部职工违法犯罪;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灾、交通事故;不发生干部职工非正常上访;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被媒体炒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本单位干部职工对综治工作的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90%以上。

二、勇于创新,推进社会管理项目建设。按照全市社会管理创新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积极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保障建设,成立信访室,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妥善处置环境突发应急事故。

三、维护稳定,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切实加强治安防控工作建设,加强内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做到单位内部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火灾、交通事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部署、精神,切实加强对本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督办、检查。

四、加强安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制度,及时排查、分析、化解本单位矛盾纠纷,及时上报不稳定信息,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各类重大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加强对单位干部职工综治有关政策的培训、宣传。

五、协同配合,参与所在地综合治理活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综治部门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工作安排,完成好所在地综治委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发挥职能,做好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综治阵地建设。制定《天长市编办综治维稳工作要点》,开展综治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建议。对重大项目建设严格落实环评措施,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