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切实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日前,安徽省宁国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了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对象条件、方法步骤、纪律监督。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在编制职位限额内选调(选聘)的原则。除有政策明文规定和涉密等特殊岗位可直接选调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调(选聘)科级以下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均要采取公开选调(选聘)方式进行。
宁国市将成立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领导组及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选调(选聘)工作前将制定计划,内容包括本单位编制人员数及缺额情况、拟公开选调(选聘)人员的岗位及条件、选调(选聘)人员的数量等,并于每年年底前上报下一年度用人计划时,由主管部门审核后一并报市编办,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初审后,提交市编委会议研定下达。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市编委下达的选调(选聘)计划,向全市公开发布选调(选聘)信息。信息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公开选调(选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对象条件;考试、考核的时间、内容、范围;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选调(选聘)工作一般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比例的取消选调(选聘)计划。考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同时对拟选调(选聘)人员应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选调(选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现行程序办理调动(聘用)以及入编等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选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确保证选调(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宁国市编办 王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