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我县出台《濉溪县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法》。
该办法共分五章二十条,主要从总体要求、审批原则、审批范围、审批程序等方面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对机构编制事项严禁多头呈报、多头审批,严禁以各类领导小组名义研究、决定机构编制事项,或在其他文件和各类会议材料中夹带机构编制事项。
《濉溪县机构编制事项审批办法》制定和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机构编制事项申请、审批程序,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标志着此项工作自此迈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