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部署全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718                        发布时间:2014-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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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城市印发《关于做好全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确保我市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通知指出,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坚定不移地抓好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改革摆在重要位置,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和保密纪律,确保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并严格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通知规定,从即日起,相关部门不再受理全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所有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调整事项,冻结全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各类资产(含债权、债务)。

通知强调,改革过渡期间,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在大力推进改革的同时,要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和重要领域监管,切实抓好当前及“两会”“两节”期间的市场监管工作,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对监管不力出现问题的,坚决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