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新战略

访问次数: 1250                        发布时间:20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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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腐倡廉建设

  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惕啊!——20121117,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关键就在“常”、“长”二字,一个是要经常抓,一个是要长期抓。我们要坚定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2013122,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2013122,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必将走出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反腐新战略

  十八大以来短短一年时间,我国的反腐败工作悄然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的变化,产生了不少新气象,不断赢得了各界人士的信任和好评,更明显提振了全社会战胜腐败的信心,共同地、显著地推进了我国反腐败战略的科学化进程。十八大以来所形成的反腐败新战略,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反腐政治决心坚定

  对反腐造成的危害有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率先从高级领导人做起;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

  应当说,我国领导人反腐败的政治决心一直是比较大的,即使和当今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领导人相比,也可以这么说。但是,从过去若干年的实际情况来看,事实上存在的“选择性办案”,为查办腐败大“老虎”设限,以及有利于治理腐败的实质性改革处于停滞状态,对民众参与反腐败的回应性下降等,都使民众反腐败信心受挫。

  十八大以来,新领导人的反腐败政治决心产生了这样三个明显的变化:一是表现出强烈的对腐败造成危害的危机感和紧迫感。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就严肃告诫:“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他在新一届政治局常委的首次媒体见面会上呼吁“全党必须警醒起来”。二是决定率先从高级领导人做起。“打铁还需自身硬”,“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这些久违了的、曾经熟悉的原则和准则使得“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的承诺显得更为可信。三是坚持“认真”二字。在抓作风建设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这种认真的态度和精神并不限于作风建设一个方面。毛泽东曾有句名言:“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共产党就最讲认真。”其前半句是至理名言,后半句却并非一成不变。过去多年来,说到做不到甚至根本没有去做的事情越来越多。只有态度认真、行动认真,决心才会更可信。当然,敢于把建设廉洁政治设定为未来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也显示了不一样的决心。经过一年的短暂实践,各界人士已经普遍感受到了新领导班子在抓作风建设,在抓反腐败工作方面已经发生的明显变化。这些变化与新领导人反腐败政治决心之间初步形成了一个良性互动的局面。

反腐战略目标更加明确

  “廉洁政治”是结果导向的、正确的、科学的反腐败战略目标

  十八大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廉洁政治”的主张并不是全新的,前领导人邓小平在1989年的一次个人谈话中就曾提出要“搞廉洁政治”。但在党的最高决策会议上郑重提出还是第一次。以实现“廉洁政治”为核心,最终实现政府和社会的廉洁,意味着必须首先要彻底战胜腐败。因此,这是一个结果导向的、正确的、科学的反腐败战略目标。

  回顾我国此前的反腐败目标选择,更可以看出十八大所提出目标的难能可贵。历史上,我国曾多次提出反腐败目标,可是,这些目标要么不够彻底,要么是把手段当目标,甚至仅把反腐败当作一个工具。早期,我国的反腐败目标多数被表述为“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等。自“惩防体系”战略提出(以2005年年初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标志)之后,反腐败目标被设定为建设“惩防体系”本身。例如,《纲要》中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惩防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提出的目标是:“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党风政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其中,比较明确的目标也是建设“惩防体系”本身,尽管加进了结果导向的目标,但都是比较笼统的。严格地说,建设“惩防体系”只是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本身,因此不可以作为战略目标。具体战略目标只有到了十八大才首次明确提出。中华文明数千年,腐败一直是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以致于让我们的文明始终处于“掌权—腐败—垮台”的“历史周期率”之中。我国进入新时期之后大力反腐已有三十余年,却始终无法控制腐败蔓延势头的严酷现实表明,敢于提出这样一个明确具体的目标,肯定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关键任务: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权力过分集中且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一直是我国政府和社会的普遍问题,这个关键任务已被列入新反腐败战略的核心议程

  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破解权力制约和监督难题的综合措施集中体现在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改革《决定》之中。具体措施既集中反映在《决定》的第十部分,也散见于《决定》的其他各个部分。核心措施有这么几项:一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二是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三是实质性地改革党的纪检体制和国家司法管理体制。其中,主要包括“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四是大力发展民主,让人民监督权力。五是推进透明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其中,“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就是透明公开实践上的一个重要突破。

  古今中外的反腐败实践表明,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是能否战胜腐败的重要标志。权力过分集中且得不到有效制约和监督一直是我国政府和社会的普遍问题,这个关键任务已被列入新反腐败战略的核心议程。应该说,在《决定》中已进行了顶层设计,也提出了系统的措施。只要《决定》的改革部署能够得到贯彻实施,这个关键任务就将可以完成。

惩治腐败:全面且坚决

  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较大可能跳出以往的覆辙,跳出“查不胜查”的怪圈

  十八大以来的一年时间里,新领导班子的反腐败重点日渐明朗,其中一个尤为突出的特点是“抓大不放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讲话中提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相对于此前多年侧重于打“老虎”(即查办大要案)的策略,这个策略主张当然是科学的。一年来,人们普遍强烈地感受到,打“老虎”的力度加大了,频度加快了。

  为了切实加大惩治力度,中央纪委、监察部还迅速调整了内设机构,增加了两个案件检查室,扩大了办案力量;此外,加大了对派驻机构和巡视机构的监督和问责力度,改进了巡视工作方式,包括巡视组长人选的确定时机,以提高这些监督力量发现问题的效力。实践证明,这些新举措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而大量“苍蝇”级的问题,则归入作风建设范畴予以治理。一年来,通过“踏石留印、抓铁有痕”般的认真工作,通过抓早抓小,通过持续的监督检查和及时通报处理,作风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的初步成效,且得到了业界和社会的广泛认可。拉关系、公款消费、请客送礼、铺张浪费之风受到明显的抑制,高档餐饮、奢侈消费、豪华礼物往日风光不再。

  能否把“抓早、抓小”进行彻底,是取得反腐败成功的第一道关。一年来的反腐工作和作风建设实践显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讲话中所说的“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的可信度已大为提高。可以预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还会保持一段时间,甚至有较大可能跳出以往的覆辙,跳出“查不胜查”的怪圈,有望进行到底。

预防腐败:制度化、系统化

  通过系统制度预防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或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是取得反腐败成功的关键战略

  当今世界上少数已经取得反腐败成功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以及大部分国家不成功的教训都表明,通过系统制度预防以减少腐败发生的机会或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是取得反腐败成功的关键战略。应该说,自上世纪90年代后期提出“源头治理”思路以来,我国已经先后进行了大量的制度预防腐败的实践。但是,这些工作大都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所取得的预防效果也十分有限。一些预防实践甚至取得了相反的效果,不但没有改变腐败丛生的事实,反而将分散的小腐败变成了集中的大腐败,以致于让人们失去了对制度预防的信心。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改革大都被设置了各种各样的笼子和边界,改革只能在笼子里进行。很多改革措施于是变成了“夹生饭”甚或“花拳绣腿”。

  而十八大以来,这种情况得到了显著改变。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再次高举起了改革的旗帜,而且以全面改革代替早期主要局限于经济领域的改革,改革措施达到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党建诸多领域,全面覆盖。很多改革举措一下子就迈出了很大的步子,令人鼓舞。《决定》中的有关重要改革精神已在前文中提及,这里就不再赘述。即使仅以政治局新审议通过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来看,人们也可为其中的改革勇气和精神所鼓舞。以往此类规定之所以屡屡导致治理失灵,深层原因不在于具体的规定内容,而在于主导的思路出现了方向性偏差:不是通过彻底的改革以消除问题滋生的土壤,而是通过具体措施把各种特权予以了制度化,其中有关公务用车的部分最为典型。以往的几十个制度规定都没有触及“实物配给”这个基本方式,只是在维护特权制度的基础上,实施事后的监督检查。而《条例》则给出了彻底改革式的解决方案: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有了这样的改革决心和部署,持续多年的老大难问题终于显露出了可以治愈的曙光。

  在新领导人的坚决领导和大力推动之下,十八大以来短短一年就完成了反腐败战略科学化的大部分工作。在这样一个科学新战略的引领下,中华民族终将战胜腐败的奇迹将不再遥不可及,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必将走出。这个奇迹若能创造,必将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

 

    信息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