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乡(镇)检察室工作条例》和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的意见(试行)》,经县编委同意、县委常委会审定,设立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临涣检察室、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派驻南坪检察室。
2个检察室各管辖3个镇,编制和人员在县人民检察院内部调剂,其他5个县城周边镇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管辖。
镇检察室是检察机关在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眼睛和触角,其设置是我县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基层改革发展大局稳定、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基层检察机关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要义。(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