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研究了市编办拟定的《宣城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宣城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和《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机构的批复》。会议指出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时间紧、任务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定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和责任单位,确保改革工作于1月底前完成。
会议强调全市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期间,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仍由原系统承担,并按既定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涉及资产划转和财务管理的要按国有资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市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宣州区的督促指导,尽快建成宣州区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