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级以下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和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3﹞24号)文件精神,巢湖市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大力推进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工作。
一是成立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设6个 专项工作组,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与合肥市编办对接,拟定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并报合肥市批复,同时根据改革任务,结合本市实际,拟定各阶段工作安排时间表,以确保各项如期完成。
三是积极召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专项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强调要在改革期间,人员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保证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平稳过渡,要确保本地市场秩序和食品药品安全。
同时要求,要严格执行有 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经纪律,严禁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突击提拔干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