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单独两孩”政策解读 明起可以申请生育证

访问次数: 2338                        发布时间:2014-01-22

[字体: ]

   中安在线讯 1月22日上午,安徽省人大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安徽省实施“单独两孩进行政策解读。记者了解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通过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实施前,已怀孕或者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妻可以补办《生育证》。

  对于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单独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理等问题,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已经起草了《关于单独二孩生育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正在抓紧完善并发布实施。

  公布之日起即可办理生育证

  记者了解到,123,《安徽日报》将全文刊登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公布之日起,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可以按照《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3条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生育证》,做到持证生育。

  对于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当注销其《独生子女光父母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单独两孩政策前怀孕或者生孩的可以补办生育证

  中央《决定》公布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实施前,单独夫妻已怀孕或者生育二孩的,可以在修正案实施后,补办《生育证》。

  对于中央《决定》公布前,单独夫妻已生育二孩的,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再退还;未征收或者未征收完结的,终止征收。

  如果第一胎生育多胞胎不能再生育

  根据中央《决定》精神,单独两孩政策是指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两孩不同于二胎,是按照子女数量计算,必须是第一胎是一个孩子,才可以再生育第二个孩子。如果第一胎生育了双胞胎或者多胞胎,就不能再生育。

  目前不会全面放开两孩生育政策

  安徽省何时会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安徽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高俊文透露,考虑到目前如果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将会出现人口堆积现象,给社会发展带来压 力。目前单独两孩政策将会持续一段时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会逐步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安徽省人口均衡发展。(记者 黄娜娜)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