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民政部总参谋部等部门关于深入贯彻〈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法〔2013〕78号)文件精神,凤阳县编办积极与县安置部门联系,提供了县水务局下属库、站等11个缺编的事业单位,配合做好2012年冬季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一项长期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双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凤阳县编办对此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多次参加了相关会议,力求积极稳妥地做好了这项工作。
目前,所有符合条件的11人全部到相关单位上班,我办也全部办理了他们的入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