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认真执行述职述廉制度

访问次数: 641                        发布时间:201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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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编办高度重视述职述廉工作,将其作为总结工作成效、查找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执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班子和个人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形成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德报告,接受全体干部评议。在近期召开的2013年度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朱训龙代表领导班子作了述职述廉和个人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二是认真执行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述职述廉制度。各科(局)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根据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从学习情况、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在市编办全体工作会议上,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共10人进行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测评。个人述职述廉侧重表现工作实绩,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