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初显成效

访问次数: 527                        发布时间:2014-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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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要求,蚌埠市于春节前启动实施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改革工作。改革后,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市食安办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市质监局承担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市工商局承担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和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消费环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与一体,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全部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集中统一监管,优化了机构设置,整合了监管和技术资源,突出了责任主体,解决了改革前监管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

此次改革恰逢岁末年初,是市场监管急需加大的重要时期,也是食品安全故事易发的高风险期,新组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立即承担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职责,调剂充实监督力量,认真落实全方位监管职责,扎实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等各项专项行动,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短信平台和投诉电话向社会收集线索,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查处,通过各种有效监管措施,春节期间蚌埠市食品药品安全“零事故”,确保市场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