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开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1975                        发布时间:20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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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精减、压缩行政审批事项,近日,蚌埠市编办会同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效能办抽调专人,集中一个月时间,联合开展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专项集中清理工作。

这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的主要是精简事前审批、强化事后监管,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再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区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一律下放县区管理。最大限度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由前证后照改为前照后证。对保留、下放、暂免审批的审批项目以及前置改为后置的审批项目,我市将要求相关部门,按照“定标准、严监管、重处罚”的思路,逐项制定监管办法,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实现从以审批准入为主的事前监管向以执法查处为主的全过程监管转变。(行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