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

访问次数: 1648                        发布时间:2014-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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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一律取消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取消。

  进一步下放收费管理权限,对市场竞争充分的省级定价的涉税鉴证、验资、审计报告、法定资产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价格评估、工程造价咨询收 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相关中介服务机构自行定价。对竞争尚不充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房产测绘费,下放由各市价格部门定价。

  改革前置服务收费管理方式,对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一律改为最高限价。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作为最高限价。对实行最高限价 的,收费单位可以根据成本和供需情况在最高限价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同时,我省要求行政机关一律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相对人到指定中介机构接受服务,不得擅自将行政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办理、变政府应尽职责为有偿服务收费。(记者王恺)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