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取得三个突破

访问次数: 2027                        发布时间: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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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对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歙县于317印发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就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派出机构设置问题,该县编制部门早部署早谋划,于今年元月6日发出书面征求意见稿,征求原工商、质监、药监及卫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梳理并会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新班子在多次探讨的基础上,科学拟定,提交县编委会议最终研定。

此次“三定”规定在“三个方面”取得了突破。一是内设机构大大精简,实现了“大科室制”。新组建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注册科(企业注册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药械化妆品监管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经济检查监管科(经济检查执法局)等13个科室,整合原三局19个内设科室和3个直属局的职责,精简掉9个内设机构;二是人员全融合,打破了“岗位终身制”。此次“三定”规定后,有2名原分管药监的班子领导被分管工商,有1名原分管药监的班子领导重新分工后分管质监,有6人由原来从事药监岗位的被换岗从事工商岗位,有1人由原来从事质监岗位的被换岗从事工商岗位等,打破了思维惯例,加大了岗位交流力度,实现了人员的轮岗和换岗,增加了工作人员压力,提高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尽快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职能,树立科学监管理念,31314日,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组织了由局机关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全体工作人员共132人参加的两期岗位培训班,实现了“新人接旧岗,旧人换新岗”的互换、互学、互动。三是人员编制向基层一线倾斜,体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的力度。为推进市场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市场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在原工商所人员编制基础上,增加了13名人员编制给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基层监管力度,同时加大对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装备支持力度,优先增配给基层所3台打印机、3台数码相机和5台电脑等办公用品。为进一步合理规划好监管区域,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7个基层所管辖区域进行重新划分,恢复设立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更好的方便街口、小川等边远地区群众办事。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明确监管职责,防范于未然。

此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打破了工作职责“三局分流”的状况,按需合理配备人员队伍,做好机构、职责、人员编制、资产、档案等平稳划转交接工作,保证了“工作不断档、国有资产不流失、人员利益不受损”。涉及调整的部门均实现了无缝对接,做到了“队伍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