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护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践行公共场所控烟法规,近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滁州市发布《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和市直单位带头控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这一最严“禁烟令”,今后,我市领导干部公共场所不得吸烟,全市各类公务活动一律禁烟,市直部门也将创建无烟机关。
今后,我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烟标识的公共场所也要带头不吸烟。
同时,各级党政机关组织的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对参加活动人员吸烟的要及时劝阻和制止;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公务活动参加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要求,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切实做到在公务活动中全面禁烟。此外,各级党政机关也要在办公场所明确划定禁烟区,张贴禁烟标识,指定控烟监督员、巡查员,积极开展无烟机关创建活动,及早建成无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