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传达贯彻省登记管理局会议精神

访问次数: 773                        发布时间:2014-03-27

[字体: ]

324,省登记管理局召开全省各市登记管理局局长会议,对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制定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进行了解释说明,传达了国家局有关会议精神,并就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常见问题作了解答。各市登记管理局局长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后,滁州市立即向全市登记管理机关传达了省会议精神,要求各登记管理机关认真研读新修改的《细则》和《办法》,将修改前后的内容对比学习,尤其对涉及设立和变更登记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期限、年度报告公示等新修订的内容和要求要理解领会,确保掌握其内容实质。要及时对相关登记审批和年检规定进行调整,规范工作程序。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让事业单位了解相关政策。确保41日文件正式施行后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