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交办单制度,加大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力度,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根 据日前印发的《关于实行群众反映问题交办单制度的通知》,该县将对县委常委会、县委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在活动中征求到的群众反映的问题印发《交办单》,交至所涉乡镇或单位办理。乡镇、单位在收到《交办单》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进行办理,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向批示领导反馈办理结果,并将办理和反馈情况报教育实践活动办备案。该县各乡镇各单位在开展活动中如征求到需要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报教育实践活动办,由活动办根据具体情况向问题所涉 单位派单交办。
该县还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参照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的做法,建立符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的交办制度。(孙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