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调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

访问次数: 576                        发布时间: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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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央、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日前,经泾县政府研究决定,自2014年起,泾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该县监察局调整为县编办,县审改办设在县编办。

根据上级文件和县政府批示,泾县编办迅速行动,将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纳入到重点工作中来,把深入推进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列入2014年主要工作之一,明确要结合新一轮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加大行政职权、审批事项的清理规范和公开力度,加强对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衔接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落实的监督。(孙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