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县级医院管理,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增强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推进县级医院持续健康发展,近期,歙县出台了《歙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
《办法》建立了县医管会对县级医院考核、县级医院对其科室和工作人员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明确了县级公立医院执行药品零差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医疗费用控制、资产运营、中医药特色、满意度评价等7个方面30个指标。
《办法》明确了考核程序:一是成立考核小组。县医管办会同县级卫生、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医院进行考核。二是建立考核专家库。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三是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考核专家组依据《歙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医院进行考核。四是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医保和新农合平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群众访谈等方法进行考核。五是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六是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结果将逐级上报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县级医院。《办法》规定,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90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县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
《办法》提出,县医管办要细化县级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县级医院在县医管办的指导下,建立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