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雨山区编办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推进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918                        发布时间:2014-04-11

[字体: ]

   410下午,马鞍山市雨山区编办参加了市编办召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会上,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传达了新修改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说明,重点讲解了开办资金确认制、年度报告公示制及如何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日常监管等。为熟练掌握新修改的制度,会后,区编办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确保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顺利改革。

一是把握新要求、新特点,夯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基础。逐字逐句研读《实施细则》和《公示办法(试行)》中的新规定、新要求,力争在短时间内吃透精神,明确要求,指导工作。

二是把握新内容、新方向,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新修改的《实施细则》和《公示办法(试行)》将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更加突出了对事业单位法人的事中事后监管。区编办将牢牢把握改革方向,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区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