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休宁县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皖政办[2014]9号)精神,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前置各类服务收费事项清理工作。
一是下发《关于印发休宁县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分三个阶段对全县41个县级行政审批主体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事项进行清理。
二是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物价、编制、法制、政务中心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制定具体政策措施。
三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在清理审核基础上,编制行政审批法定前置项目目录,并与保留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并公布,对需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出具有偿监测、鉴定、认证、评估报告等作为审批要件的详细标明,凡未纳入目录的将不得作为审批前置条件并收取费用。(休宁县编办)